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西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发电分公司中军潭、那岸、沙屯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桂发改价格函〔2020〕412号,详情如下: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发电分公司中军潭、那岸、沙屯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桂农发电司〔2020〕16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对技改或利用已经建设的小水电资源进行扩建的电站,原上网电量保持原价,新增的上网电量按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并按照上网电量加权核定电站的综合上网电价。经审核和测算,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发电分公司中军潭、那岸、沙屯水电站属于增效扩容小水电,上网电价核定为0.29元/千瓦时(含税),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